关于2005年下半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者和公务员
笔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位考生:
现就公布2005年下半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者和公务员笔试成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粤人发[2005]337号文件通知,2005年下半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者和公务员的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统一划定为:报考非公安机关职位的为55分;报考公安机关的为50分;法律基础知识的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对笔试入围的考生,按照招考公告的规定确定面试对象,即在笔试成绩名次表中“进入面试”栏有打“√”的考生为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定于2006年1月13日至17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汕头市录用考试中心
200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