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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6年3月22日至4月2日。
2.报考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招聘职位表)。经初审合格,我局将在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上发布参加笔试人员通知。
4.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招聘单位的1个职位。
5.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数的2倍,不予开考。
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7.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4月15日上午8:00至12:00。
3.笔试地点。以发布的笔试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60%构成。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两周内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为招聘职位数的3倍或以上时,面试对象按拟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数的3倍(不含3倍)时,面试对象按拟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4月28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参加面试者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学生证(指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应届生就业推荐表》)等有关个人资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医院指定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
3.凡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录用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广州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中心对拟录用人员试用半年。试用期间,按国家现行的人事劳资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录用和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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